工程案例

代表履职的生动画面

来源:火狐体育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5-12-10 13:40:07

  余个。这一些数据和文字,实时记录和保存在履职平台里。它们勾勒和描绘出的,是浙江大地上一幅幅“人大代表在行动”的生动画面。

  “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这一“网络直通车”,正成为浙江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神器”。

  自2013年8月履职平台正式启用以来,截至2014年4月,各级人大代表在平台上发起各类专题讨论1000多次,直接参与交流的发帖量达到5万余人次;代表主动登记重要履职信息2800多项,涉及代表2万多人次;代表精心撰写并上传个人履职案例440余个。

  这些数据和文字,实时记录和保存在履职平台里。它们勾勒和描绘出的,是浙江大地上一幅幅“人大代表在行动”的生动画面。

  2013年9月24日下午4点5分,履职平台“网络交流”区的“关心母亲河溪”专栏内出现了这样两张照片:在绿草茵茵的停车场附近河中,一股黑水正从一根管道直排入河,不仅大煞风景,还对水体导致非常严重污染。

  发布照片的是嘉兴市人大代表叶放。“晨练时,拳友跟我反映,梅湾街生活垃圾周转点附近的西南湖水体遭受了严重污染,我听后马上就去实地进行察看。”

  看到那股黑水从管道中流入西南湖水域,叶放用手机拍了下来,配上“嘉兴市梅湾街西南湖边的排污口,有关部门应及时彻查处理”的主题文字上传到了履职平台。

  “顶一下,可惜现在环保部门看不到这个栏目,是不是应该让政府主要部门也能进来看到?”

  “叶主任有心,发现并拍下了照片,希望梅湾街的餐饮店不要再将污水排入市河,环保、建设等部门要及时到现场调查,找到原因,帮助整改。代表都来监督,向叶主任学习。

  网帖得到了嘉兴市环保局的格外的重视。局长吴海松及时联系叶放等市人大代表,实地到排污地点查看。

  2013年10月10日,吴海松注册登陆履职平台,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向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报告处理情况,承诺将对整改落实情况做跟踪督办。

  2013年11月14日,吴海松通过履职平台向代表通报事件最新进展:相关责任单位已及时对排污口沿线餐饮企业的化粪池、污水管道进行排查,通过抽空、注水、查损、修补等措施,基本消除了该雨水口排放黑水臭水现象。

  2014年2月13日晚上19点56分,省人大代表徐一兰在履职平台发出了紧急求助的帖子。

  2014年2月5日(大年初六)下午,海宁市西部水厂(第二水厂)原水‘氯化物’指标又出现异常,造成出厂水水质连续超标42小时,对海宁市西部区域供水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徐一兰写道,“通过对周边县市情况了解,结合杭州义桥水质在线监测点数据结果推断,此次污染事件仍是杭州三堡船闸引水造成。本次事件不仅持续时间长,且整个运河水体污染带长度也大于前几次同类情况(2012年10月、2013年9月、2013年12月)。”

  “我们的相关责任部门应该彻查原因,对下游的海宁人民有个交待!”“为什么钱塘江的咸水屡次倒灌到运河里?是我们的有关部门对过河船闸管理不力,还是船闸设施本身存在缺陷?”

  2月14日下午2点14分,海宁市人大代表吴一平,通过履职平台向省环保厅“喊话”,提出“能否将事故处理意见给予公布、能否建立上下游长效管控机制、能否制定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等3点建议。

  2月18日下午2点6分,省环保厅发帖回应:我厅将于近日陪同省人大环资委领导赴现场实地调查,查处情况将与有关代表作沟通。

  2月20日、3月11日,省人大环资委先后两次分别赴海宁第二水厂和杭州三堡引配水工程进行调研督查。4月17日,省人大环资委又给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函,要求继续加强监督。

  2014年4月17日下午5点15分,徐一兰发帖:在省人大环资委格外的重视下,海宁市第二水厂氯化物超标事宜协调工作得到不断落实。近期省环保厅、省水利厅逐步加强重视,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七堡监测仪数据修复,拱成桥监测数据加强完善共享。

  2014年4月8日上午10点45分,“关于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和法规条文’主题活动的通知”,由省人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履职平台“网络交流”区发布。

  “我结合自己工作生活实际,查找到了一些问题,已通过平台向该活动的联系人作了反馈,现发送到平台交流区域,与各位亲分享。”通知发出后不久,就得到了代表们的积极响应,大家纷纷前来“献计”。

  “《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以来,已经过多次修改。建议将‘特困人群食盐保障制度’列入《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

  诸暨市人大代表赵林中通过履职平台提出建议。他认为,对特困人群进行界定后,应实行食盐免费保障供应。“是否扩大享受食盐免费保障的范围,届时要予以明确。另外,如果原有低保金中也考虑过基本的用盐资费,但食盐保障是新加的保障措施,是加在低保金中领取或者单独发放,都要专门在具体的实施办法中明确。”他写道。

  省人大代表陈丽娟发帖认为,“《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著名商标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认定,这不符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要求”。她还指出,“《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三中全会提出,要‘统一内外资法律和法规’,‘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该规定是不是满足改革要求,请研究。”

  统计显示,从通知发出至2014年4月23日,仅在履职平台“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和法规条文”主题讨论区,就有15位人大代表提出了近30条对有关法律和法规条文的意见、建议。(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