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2025年丁蜀镇雨水管道疏通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火狐体育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5-04-03 11:30:39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一定要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核检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一定要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2日上午8:30至11:00时(双休日除外),下午14:00至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和4.3条资料前往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宜兴市丁蜀镇湖光路10号)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招标文件费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报名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别的形式的缴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公司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缴纳保证金账户名: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陶都支行,账号:77 。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4.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的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10月-202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版);(8)投标保证金。

  注: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本人携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10月-202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共同出席开标会。

  8.1、本工程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筑设计企业(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对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