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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火狐体育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5-04-18 12:10:46
2024年7月25日,烟台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向栖霞人民法院出具栖检刑诉[2024]191号起诉书,以为“烟台鲁宇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在出产、出售废钢破碎机的过程中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则,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被告人张娟作为烟台鲁宇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应当以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2024年10月23日、24日、25日,栖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检方出示了很多的依据,并向法庭提出了对鲁宇公司担任人张娟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量刑主张。
但是,时隔3个半月,栖霞市人民法院仍未依法作出判定。虽然本案的很多受害人屡次催问,案子推延判定的原因不详,终究的判定日期一直不能确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事案子审判周期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则:一审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公诉案子,“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允许超出三个月。关于或许判处死刑的案子或许附带民事诉讼的案子,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则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能连续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要延伸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
依据上述法律规则,本案的审判期限显着超期。栖霞人民法院自2024年7月25日受案以来,距今已6个多月,本案的受害人亦未接到法院推延审判期限的告诉,且本案也不具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则的可以推延审判期限的条件。
那么本案缘何迟迟不能宣判?究竟是什么力气在阻止审判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呢?且看才智的DeepSeek对烟台栖霞鲁宇案迟迟不能宣判的深度分析吧!
在当今的信息化年代,人们深信阳光能继续照耀,等待栖霞市人民法院可以赶快作出公平判定,给众受害人一个迟到的正义。